新书推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理阐释
原创 研究团队 艮山杂志
2025年12月27日 08:00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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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维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在生产方式、精神生活、国家治理、社会秩序、自然生态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行为方式、观念认知和思维模式。我们可以从文明维度、制度维度、观念维度、学术维度,来观察中华传统文化的存在方式及其基本特征。其一,文明维度。文明维度是从文明发展的角度,观察中华传统文化的形成过程。文明用于描述人与自然的关系,指人类从自然界中成长、独立并超越起来的历史进程,及其所表现出的总体形态。文化用于描述人类从自然界中成长、独立并超越的主要特征,是人自身在文明进程中得以成长、发展、完善的过程。从文明维度观察中华传统文化,有助于我们理解中华文明的自足发展。按照文明形态与文化形态的共同进程来描绘史前时期的历史进程,克服自然困境的女娲氏、燧人氏、有巢氏,体现出部族形成、使用火种、固定居住、协力劳作时的文明阶段和文化形态;伏羲氏、神农氏、轩辕氏分别为渔猎、农业和手工业发展不同阶段的文明标志。伏羲取类相物,形成八卦;神农使用工具,教民务农;黄帝教民制作衣服车舟等器具。文明是文化形成的基本历史条件,文化是文明的组成部分,也是文明的形态,诸多文化样式构成了特定的文明。关注于文明的阶段性及特殊性,有助于更清晰地阐释中华传统文化形成的历史动因,有助于揭示中华传统文化内部不同文化区域的差异性,并观察这些差异之间的互动所带来的文化融合和文化交流。特别是从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之间的地缘消长和文化互动,可以看出两种文明的调整,是传统文化发展的内在动力,进而观察华与夷、秦汉与匈奴、南朝与北朝、唐与突厥、宋与金元、明与清因文明形态不同而形成的文化冲突、文化调和、文化交流和文化融合,理清中华传统文化发展的地缘因素。其二,组织维度。组织维度是从社会组织方式的角度来观察中华传统文化的存在方式。其侧重于讨论人与人的合作方式对文化形态的影响。人按照社会属性或人性要求,对个体成长、群体交往、社会认同、行为方式进行组织、协同和整合,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合作生产与共同生活方式。《周易·序卦传》言:“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传统文化形成的逻辑,是由个人至家庭、家庭至家族、家族至国家,作为文化的基本层级。周穆王时,祭公谋父言:“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亦是以由近及远形成的国家、天下秩序,作为组织国家制度的基本理路。由组织维度观察文化形态,能更为清晰地理解士农工商社会与官民社会所形成的道德观念、评骘标准及社会行为的取向,也能够理解分封建国阶段和帝制农商社会所形成的生活方式及价值认同,还能理解中央制度、地方行政体制和基层管理制度对社会秩序的维持方式,及由此产生的礼法、乡约、民俗等形态,进而对古代中国的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和家庭治理的诸多细节,进行更具规律性的思考。其三,观念维度。观念维度是从精神生活、社会思潮、价值共识等角度观察传统文化的自足形态。文化是人对外部世界主观化的产物,用于衡量人类实现自身价值的程度,人对自身、社会和自然的认知,并在其中寻求到精神自足、价值自洽,是文化得以自立、自足的关键。从认知、观念、思潮、思想、共识等角度观察传统文化,可以更清晰地理解观念如何与文明相伴相行,如何与社会组织互根互生。我们可以通过观察孝、仁、义、礼、智、信、忠、诚等观念的形成,更清晰地理解文明形态如何催生了观念认知,组织形态如何维护了价值认同,价值认同又如何作用于组织形态,并促进或者阻滞了文明的进程。其四,学术维度。从学术维度观察传统文化的学理结构、逻辑形态和基本结论,能够更为清晰地理解文化发生发展过程中的理性思考。文化是人类生活的表征,是生产生活中呈现出的共同性、基础性的总体形态。某些独特的特征为文化的表层分支,如地域文化、饮食文化等;更深层的学理则由各个学科进行学理阐释,是文化的深层结构,如政治、经济、法律、地理、哲学、历史、文学等。文化是阐释组成各学科形态的共同的社会形态、观念认知、价值共识及群体生活方式等,借鉴各学科的研究成果,但又区别于各学科的学术观念。因此,我们所言的中华传统文化,不仅要对表层分支的基本的形态进行描述,还对深层结构的学理基本形态进行概括。我们将从中华文明进程中去观察传统文化的形态,从生产方式、精神生活、国家治理、社会秩序和自然生态五个角度,思考传统文化的发展过程,理解其形成的基本观点和主要结论。并在此基础上,对中华民族的核心思想、传统美德、人文精神与科学意识进行系统总结。采用历史的线索观察其发展,采用思想的阐释分析其形态,采用文化的表述概括其学理,对传统文化的历史进程、基本学理和主要特征进行系统的阐述。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生成中华传统文化的历史进程,大致分五个时期:史前及夏商时期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生成期,周秦汉为中华传统文化的形成期,魏晋南北朝隋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的整合期,宋元明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稳定期,清及近代为中华传统文化的转变期。中华传统文化生成期的基本特征,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多元生发。其在历史的各个横断面,形成了诸多不同的文化形态。从考古发掘来看,黄河中上游的仰韶文化、黄河下游的大汶口文化、长江下游的河姆渡文化,均呈现出相对独立,且彼此有呼应的文化形态,并逐渐凝结为华夏文化。从史料记述来看,神农、黄帝、颛项、帝喾、尧、舜、禹时期不断推进文明的进程,使得各部落、各区域的文化越来越趋同。随着王国的建立,形成了具有独特特征的文化形态。《礼记·表记》言夏、商、周的文化差异,认为尊命、尊神、尊礼是夏、商、周三代文化差异的标志。从中既可看出文化的历时性差异,也能看出文化的地域性差异。在这过程中,商王仲丁自亳迁于嚣、河甲迁于相、祖乙居庇、南庚迁于奄、盘庚迁殷;周先祖不窟窜于戎狄、公刘迁豳 、古公迁岐、文王迁丰、武王营镐、周公营洛,随着王室的不断迁徙,其活动区域不断扩大,华夏核心区域的文化不断凝聚,塑造了中华传统文化的基础形态。周、秦、汉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形成期。周建立起的井田制度、祭祀制度、宗法制度、封建制度和礼乐制度,确定了国家运行的基本方式,推动了各邦国形成日渐趋同的管理秩序。诸侯在社会文化风气多元的背景下,在政治上越来越具有统一性,按照周王朝所确立的基本制度进行朝聘、会盟、祭祀、征伐等活动,在行政层面完成了礼乐秩序的建构,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价值共识。这些价值共识,通过学在官府的方式得以强化,成为社会秩序建构的理据和行为规则评判的标准。因而,当东周行政秩序紊乱甚至礼崩乐坏时,隐藏在行政秩序和礼乐制度中的价值判断,依然是天子、诸侯、大夫、士以及庶人各层面的基本共识,维系社会秩序不至于紊乱或崩溃。这些价值判断,经过诸子的阐释,作为战国变法的依据,成为秦汉重建政治秩序的学理。秦汉所形成的国家大一统,是以处理中央与地方、天子与诸侯、王朝与郡县的关系作为基点。在此基础上吸收两周宗法制度、分封制等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加以改良调整,使之既符合农耕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又能有效管理开阔而遥远的疆域,保证自上而下的政令畅通与制度整齐,维系了帝制秩序的有效运行。在这一时期形成的文化认知,一方面注重因俗为制,尊重文化的多样,按照不同区域的文化形态,确立相应的管理方式,对其文化独特性进行保留;另一方面又推行礼乐教化,按照文明的要求和人文的导向,对某些区域鄙陋风俗或不良积习进行引导、改造,使其从蒙昧不断走向文明。在这过程中,夏、商、周所累积而成的基本文献,如《周易》《尚书》《诗经》《仪礼》《春秋》等发挥了基础性的作用,使中华传统文化在形成过程中凝聚成价值认同,作为调整制度、改良风俗、建构礼乐、教育教化的内在尺度。魏晋南北朝、隋、唐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整合期。以华夏文化认知为基础的秦汉文化,有益于解决农耕文明之间的差异,却无助于弥合农耕与游牧之间的差异。秦汉以华夏为中心的文化理念,秉持着相对传统的华夷观念,使得秦、汉所在的农耕文明在与游牧文明的对峙、交往与交流的过程中,存在理念上的壁垒和认知上的障碍。其实,从夏、商、周所传的文献中,被称为戎、狄、蛮、夷的周边文化与华夏文化相伴相生,华夏文明正是在吸收、整合相邻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经学中所强化的华夷之辨,却成为秦汉处理华夏文化与周边文化的障碍。区域本位、文化本位与王朝本位的文化认知,在三国并立、五胡入华、南北朝对立的历史进程中被消弭、被淡化。魏、蜀、吴三国分立、各奉正朔;十六国建立起既有中原传统、又有民族特征的政治制度,试图使得不同民族的衣冠、风俗、礼乐等制度得以正统化,为中原文化注入了新的活力。南北朝的聘使往来、书籍流通和礼乐互动,使游牧文明通过政权建构,充分吸收了南朝的制度、观念和生活方式。南朝也随着胡僧南下、道教流传、艺术交流,得以正视游牧文明所创造的文化形态,并在与南方土著文化的融合中,更为开放地了解、理解并吸收原先被视为戎狄蛮夷的文化形态,在观念上形成了不再固守华夷之辨的新的文化观。隋唐文化的繁荣得益于魏晋南北朝突破了周、秦、汉所形成华夷、正统观念,杂取北齐、北周所形成的政治制度,杂采梁、陈所形成的书法、绘画、文学、音乐等文化样式,成为隋唐重新建构国家制度的基本经验和文化滋养。均田制、府兵制、三省六部制、科举制等制度变革,使得隋唐的帝制运行更便捷有效,亦有助于削弱豪族、贵族对于国家事务的干涉,形成行之有效的国家治理模式。削弱了华夷之辨的隋唐文化,得以有更开阔的襟怀面对异域文化的丰富多彩,敢于在华夏文化区域实行胡化、在异域文化区域内推行汉化,使传统文化能够充分吸收西域艺术、外来文明和传入宗教所带来的文化养分,呈现出刚健、开放的文化自信。宋、元、明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稳定期。其立足于周、秦、汉所形成的华夏文化观念和隋唐所形成的天下观念,并在游牧文明与华夏文明重新重新对峙、消长的过程中,不断寻求新的文化平衡点。一方面,华夏文化试图维持正统性,通过重新解经,使之焕发出新的生机,以应对不平衡的地缘政治和文化形态。韩愈等人倡导建立的道统,是试图恢复华夏文化正统的努力;宋儒重新解读经义并建立理学,是在经学内部寻求自新,为宋王朝备边、强本提供学术支撑。另一方面,军事实力处于强势的辽、金、元,也寻求按照华夏传统来实现对中原地区进行治理,使其从游牧文化中,小心翼翼地滋生出对华夏文化的认同。金、元在行政、宗教、社会管理等方面对农耕文明的尊重,使其有相当的动机保留华夏文化,也使其有足够的戒备延续自身文化。游牧文化与农耕文化在宋朝表现为彼此矜持,元、明则表现为大开大合地推翻重建。元初在中原地区推行的改耕为牧,明初强化的驱除鞑虏之说,便是新王朝立足自身文化形态,寻求对其他文化形态的强制改造。但这两次轰轰烈烈推翻重建的结果,是不得不屈从于文化传统的根深蒂固,只能放弃天翻地覆的文化改造,更注重尊重文化自身的延续与发展。但是,蒙古王室对汉文化的抵触和明王朝对蒙古的戒备,使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在对峙中保留着彼此的认同,也保留了无法超越的鸿沟,呈现出一种暂时稳定的态势。期间所形成宋明理学,是华夏文化在经学传统中寻求的新变;散曲、杂剧和戏曲,则是两种文化共同孕育的产物。清代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转变期,是传统文化开始面对全球文化而进行的调整和创新。所谓的调整,是传统中国赖以维系价值共识的经学日渐失去权威性,自周形成,并经过汉、唐、宋、元、明、清认同的基本观念日渐解体。特别自1906年废除科举之后,五经、四书不再作为基础性阅读书目,支撑中华传统文化认知的学理体系不断被消解,需要推陈出新,以形成新的学理体系和价值共识。而所谓的创新,是指清之前的中华传统文化的生成、形成和稳定,主要关注于华夏文化与周边文化的调适与消长。而清中叶后,中华传统文化需要在全球化的交流中重新定位,这需要中华传统文化不断调整,以适应日渐扩大的全球化发展。清在中华疆域内维持其强力统治的同时,西方由工业革命推动并由此而发展起来的全球观念,使得中华传统文化没有能与世界同步发展,以致于在近代面临文明的断层,无法应对异质文化的强势,这就使得近代中国一直在寻求中华传统文化的创新与发展,以便于与西方文化的进行有效交流和相互馈赠。可以说,清代之前的中国是“亚洲的中国”,中华传统文化所面对的重要课题是如何立足华夏文化传统,面对或吸收周边文化,其消长在于华夏文化在多大程度上接受或融合周边文化。在清代之后的中国,则是“世界的中国”,中华传统文化在自身消解经学内核后,如何将传统中国所形成的价值共识、行为规则、秩序认同等,转化为适应全球化语境的学理建构、价值认同和秩序共建,并得到其他文化与文明的的认同,是中华传统文化未来要面对的历史任务。这需要我们进行创新性地继承和创造性的转化,进行长时间的文化重建,使得中华文化不仅可以作为中国走向世界的学理表述,也能成为中国担负全球责任的行为方式,更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核心价值。——本书绪论摘录,稍有调整。
附 目录 绪 论
一、“文化”的定义
二、传统文化的理解维度
三、传统文化的历史进程
四、中华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
第一章 生产生活
第一节 农业与乡村
第二节 游牧与疆域
第三节 商业与市井
第四节 工业与城
第二章 精神生活
第一节 人文理性
第二节 第二节 宗教认知
第三节 祭祀活动第四节 精神创造
第三章 国家治理
第一节 宗法家族
第二节 国家天下
第三节 行政体制
第四节 选举制度
第四章 社会秩序
第一节 民为邦本
第二节 社会认同
第三节 秩序形态
第四节 社会风尚
第五章 自然生态
第一节 天文历法
第二节 地理环境
第三节 生态认知
第四节 生命健康
第六章 思想理念
第一节 修心学说
第二节 性命学说
第三节 情志学说
第四节 伦理认知
第七章 传统美德
第一节 德性涵养
第二节 德行修为
第三节 道德共识
第四节 社会公德
第八章 人文精神
第一节 和而不同
第二节 人文化成
第三节 审美意识
第四节 生活态度
第九章 科学意识
第一节 宇宙观照
第二节 整体思维
第三节 逻辑推理
第四节 求是精神
第十章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阐释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的结合方式
第二节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衡量尺度
第三节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第四节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性发展参考文献后记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理阐释》是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的部分结项成果。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团队集体撰写而成,曹胜高主编,现代出版社2025年12月出版。